轉知:「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及說明會訊息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149192號函辦理。
二、前揭函文說明摘述如下:
(一)新北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3種類型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其中一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名稱如下:
1、新北市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2、新北市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綜合職能科)。
3、新北市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中重度班)。
(二)為提供家長適性輔導安置相關資訊,並協助家長對於高中職相關群別及集中式特教班之認識,新北市共計辦理3場家長說明會,請詳閱附件說明。
(三)新北市簡章公告於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