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90277081號
速別: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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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如說明四 (376480000A_1090277081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本府文化局辦理「108-109年客語認證績優」獎勵,請轉知師生於109年12月30日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文化局「108-109年客語認證績優獎勵實施計畫」辦理。
二、 客家委員會「109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成績已於109年11月16日起公布於報名網站(http://hakka.sce.ntnu.edu.tw/hakka),考生可登入查詢並下載成績單,合格證書將於109年11月30日起寄發。
三、 依獎勵實施計畫第四點之(二)各學校應採用團體申請方式,自每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向本府文化局提出申請,經文化局審核無誤後核撥經費予學校轉匯各申請人,逾期不予受理。
四、 檢附本府獎勵實施計畫、申請表、切結書、領據及學生印領清冊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