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餐飲業總公司及其所屬門市(含直營連鎖店及加盟連鎖店)之登錄說明

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 近期查有多數連鎖品牌業者之總公司及其所屬門市(含直營及加盟樣態)有重複登錄為「餐飲業」之情事,為釐清及維護登錄資料之正確性,有關餐飲業連鎖品牌業者之登錄方式說明如下:

一、倘該公司之食品業者登錄事宜係由「總公司」統一管理,請由「總公司」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下稱非登不可)營業項目勾選「餐飲業」,其所屬門市登錄於餐飲業頁籤之「餐飲場所」或「餐飲地點」,並由「總公司」登錄及確認各「餐飲場所」或「餐飲地點」之登錄資料正確性與填報完整性(包括填報技術證照人員資料等)。

二、反之,倘食品業者登錄事宜非由總公司統一管理,則由各所屬門市於非登不可營業項目建立「餐飲業」資料,並登錄及確認其登錄資料正確性與填報完整性。

三、綜上,倘各門市或加盟店已列於「總公司」項下之「餐飲場所」或「餐飲地點」資料,並取得食品業登錄字號,請勿重複建立「餐飲業」資料,倘各門市或加盟店有前述情形,請儘速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所辦理或來函/電子郵件請本署協助廢止其登錄,以免因未完整登錄或未申報確認違反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