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鼓勵教職員工及相關人員參加「104年教育部迎向春暉認輔志工特殊專長訓練暨個案研討戒治機構參訪活動」

說明一、旨揭志工訓練分為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2部份:
(一)基礎訓練:
1、參加人員逕自「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進行線上課程學習。
(1)e大研習流程:進入「臺北e大」網址www.elearning.taipei.gov.tw →申請加入會員後,選擇公務類課程→尋找「志工義工基礎教育訓練」,報名後即可隨時上課。
(2)志工紀錄冊核發:完成12小時課程之志工,由臺北e大於線上核發時數證明→列印轉交該處審核造冊→核發研習證書。
(二)特殊訓練:
1、依教育部規定課程辦理防制藥物濫用特殊訓練12小時課程。
2、招訓對象:
(1)具愛心與耐心之退休(伍)或現職公教人員、學校教官、社工人員、學生家長、愛心媽媽、愛心爸爸等熱心人士,並以具教育、法律、觀護、社工、心理、輔導、衛生、醫療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專長背景經歷者優先錄取。
(2)具愛心與服務熱忱之大專在學青年或大專春暉社團學生。
(3)採先訓後用方式,須完成12小時志工基礎課程及12小時防制藥物濫用特殊訓練。
(4)曾觸犯兒少保護、暴力相關犯罪行為人員及不適任教師登錄有案者,不得擔任。
3、召訓時間、人數及地點:104年10月15、16日於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南投市南崗二路6號)辦理,預計招訓40人。
三、完成基礎訓練及專長訓練測驗合格後,該處將授予志工服務紀錄冊及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