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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南投縣105年春安工作計畫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16-01-27
壹、依據
本府105年施政計畫
貳、狀況
一、本縣位於本省地理中心,為惟一不濱海縣分,地屬山城封閉式,型態由臺3線、臺14線、臺16線、臺21線等4條省道形成環狀,連接至各地;國道3號高速公路由縣境西邊穿越,經竹山、名間、南投、中興、草屯等5個交流道,國道6號通車後大量車流移轉,改善以往省道臺14線車多情形,平時交通狀況單純,但遇連續假期則易出現壅塞。
二、今年春節計有9天連續假期,本轄風景名勝眾多如「日月潭」、「九族文化村」、「天空之橋」、「溪頭妖怪村」、「合歡山雪季」、「松柏嶺受天宮參拜祈福」、「紫南宮參拜祈求發財金」及各地區大型活動,預估縣內旅遊人潮將創新高,交通流量勢必大增。
三、春節前後交易熱絡,現金充裕地點,金融機構、大型賣場或年貨大街,易為不法之徒覬覦,發生詐騙、搶奪或竊(扒)等犯罪;抑或民眾利用春節連假,舉家外出旅遊或返鄉團圓,家戶易遭致宵小闖入竊取財物。
四、時序即將進入尾牙及春節旺季,應遏止酒駕交通事故發生;春節期間常有職業賭場伺機蠢動,應加強查緝賭場,以及廟口、公園聚賭行為,避免衍生治安問題。
參、任務
統合警察、憲兵、消防、義(山)警、義交、民防協勤及相關行政機關等維安力量,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服務熱心」為工作主軸,加強犯罪預防宣導維護社會治安,維持交通安全順暢,積極為民服務,回應民眾需求,強化警察維護治安之意志與決心,全力投入春安工作。
肆、執行構想
一、勤務構想:
(一)推動防竊、防搶、防盜、防詐騙等重點工作,加強重要道路與各旅遊景點的交通疏導與管制,嚴格取締酒後駕車,保障民眾居家與交通安全。
(二)整合地區治安問題與民眾需求,運用義警、民防,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並針對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等需求,擇定時機進駐機動派出所,適時回應治安及交通熱點問題,提供服務協尋失蹤人口返家團圓,提升警察形象。
(三)配合民眾春節活動,更有效率的回應民眾春節連假期間(2月6日至2月14日)有無治安、交通服務的需求,同時讓警 力運用回歸常態。
二、期程:
配合民眾春節活動為主,實施期程自105年2月1日(星期一)22時起至2月15日(星期一)24時止,為期15日。
伍、任務區分(各局、處分工事項)
為確保春節期間社會治安平穩、交通安全順暢、提供貼心服務並預防災害發生,讓民眾在祥和的環境中平安歡度春節,各主管機關分工事項如下:
一、治安平穩-以犯罪預防偵防工作並重,統合警、憲及協勤民力,加強犯罪預防工作置重點於防竊(扒)、防搶、防詐騙宣導、取締職業性賭場及維護金融機構安全等工作,9項重點工作僅針對與春節期間治安密切有關之「防竊(扒)、防搶、防詐騙宣導」、「取締職業性賭場」及「維護金融機構安全」等3項,列為評核項目,實施重點項目如下:
(一)取締職業性賭場:警察局
1、加強取締賭博案件,如有經營、操縱職業性賭場或依附公益彩券變相經營六合彩者,應即依法蒐證及取締。
2、將取締職業賭博列為重點工作,妥適規劃查緝勤務,重要目標場所應事前聲請搜索票。
3、針對市集或廟會等公共場所,加強預防賭博犯罪宣導,重申取締決心,並宣示「賭博沒有法律假期」,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春節聚賭。
(二)維護金融機構安全:
  1、警察局:
(1)針對轄內金融機構強盜、搶奪、竊盜案件發生情形及易發生時段,妥適規劃轄內各金融機構之巡邏、守望(埋伏)勤務或調整勤務部署,減少勤務交替間隙。
(2)轄內金融機構辦理「員工自衛編組演練」,請求警察機關協助時,應全力配合,並指導或提供改進意見,以強化金融機構員工緊急應變能力。
(3)主動協調金融機構實施防搶演練,警民合作,強化防搶作為。
2、財政處:
(1)要求各金融營業單位,均應於春節前至少完成1次防搶教育訓練,以及防搶演練。
(2)加強監控自動櫃員機服務,並依銀行業重大偶發事件規定辦理通報。
(3)依「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維持各營業單位百分之百符合檢測表標準。
3、農業處:
強化農漁會信用部安全維護工作。
(三)檢肅非法槍彈:警察局
1、掃蕩製槍場所,杜絕改造槍械來源。
2、廣布情報諮詢,阻絕制式槍械入境。
3、迅速偵破槍擊案件,穩定社會民心。
4、追查槍枝流向。
5、持續實施大掃蕩專案行動。
(四)加強查緝竊盜:警察局
1、分析治安熱點、製作斑點圖,強化勤務作為。
2、加強治安顧慮人口訪查、監控。
3、加強轄內住商混合大樓之小套房、營業場所查訪。
4、針對資源回收場、當舖業等易銷贓場所查訪並執行專案掃蕩。
(五)防竊(扒)、防搶、防詐騙宣導:
1、警察局:
(1)將最新竊盜、搶奪、強盜及詐騙等犯罪手法及預防因應之道,撰寫專文刊載於警察局網站「預防詐騙宣導專區」,並隨時注意刊載時效、更新內容。
(2)針對防竊(扒)、防搶、防詐騙等宣導主題,配合無線廣播、平面或電子媒體等公眾傳媒方式,加強宣導新興犯罪手法及防制因應之道。
2、監理站:
擴大查緝贓車暨防制套裝機器腳踏車等不法銷贓方式。
3、財政處:
要求各金融機構於春節期間加強異常帳戶管理及臨櫃匯款、提款、轉帳等交易之關懷提問。
4、新聞及行政處:
配合加強宣導新興詐騙手法及預防因應之道。
5、環境保護局:
宣導資源回收場勿回收可疑或來路不明物品。
(六)保護兒少安全:
1、警察局:
(1)淨化青少年成長環境:
A.針對寒假期間青少年易涉足之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場所及易滋事、聚集地點,規劃實施「春風專案」及配合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各校學務人員組成聯合巡查小組,加強保護查察、登記及勸導制止,並對縱容青少年深夜聚集於公共遊樂場所或放任其出入賭博、色情、暴力等不良處所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從嚴究處,情節重大者並移請主管機關予以斷水斷電、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B.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1年9月18日警署刑防字第1010005235號函修正「警察機關加強查緝少年犯罪工作計畫」,加強查緝少年學生涉入毒品案,即時將誤入歧途少年學生導入正軌,並打擊危害少年學生之毒品危害。
(2)保護婦幼安全:
加強查緝兒少性剝削案件,積極救援被害兒少及防制是類犯罪發生,避免兒少成為性剝削對象。
2、教育處:
(1)強化寒假期間學生校外生活安全。
(2)寒假期間配合校外會加強校外聯合查巡。
(七)偵破重大刑案:警察局
1、對於轄內未破重大(要)案件,應依警察機關偵辦未破重大刑案管制規定,落實列管偵破。
2、轄內發生重大案件時,應立即現場採證,並即時通報攔截圍捕,務求立即偵破;如在偵辦上遇有困難時(如鑑識、通訊監察或其他科技犯罪),應請求刑事警察局或相關單位支援偵辦。
3、轄內發生重大擄人綁架案件或重要案犯擁有強大火力時,應請求維安特勤人員支援攻堅圍捕,以有效逮捕要犯,援救人質。
(八)防制毒品危害:
1、警察局:
(1)加強查察搖頭舞廳、PUB、露天音樂會、網咖、KTV等易販售、誘使民眾施用毒品之處所。
(2)責成警勤區、刑責區利用勤區查察或地區探查勤務,清查毒品前科犯及幫派黑道人物是否涉嫌施用毒品,並規劃取締;針對轄內賭博及娛樂場所利用巡邏、臨檢等勤務,實施臨檢與查察,不定期規劃同步掃蕩毒品行動,使無成長空間。
(3)貫徹毒品尿液調驗工作,提高調驗率,透過擴大臨檢等勤務,對行方不明及逃匿脫驗者加強查察調驗。
2、衛生局:
強化本縣毒品危害防制服務網絡,加強毒品危害防制宣導,輔導民間公益、宗教、戒毒團體之設置與轉介,並推動與民間團體合作毒品危害防制事宜。
(九)積極查捕重要逃犯:警察局
1、查捕對象應優先針對暴力犯罪案件等在逃要犯,並以藏匿於本轄之通緝犯為主。
2、加強運用「刑案知識庫」查詢、調閱影像,擷取通緝逃犯檔案,深入蒐集逃犯之性向、習慣、交往、謀生專長及曾任職行業等相關資料,深入分析研判逃犯可能隱身藏匿處所,並循線追緝。
二、交通順暢─採機動、彈性與即時交通疏導為手段,於本縣重要交通樞紐及高事故路段,加強稽查及防制作為,有效疏導交通並降低事故肇事率,讓民眾感受政府整頓交通之用心。與往年同樣評核項目為「交通安全順暢」、「減少交通事故」及「嚴懲重大違規」等3項,實施重點項目如下:
(一)交通安全順暢:警察局
訂頒本縣105年春節連續假期交通疏導安全維護執行計畫,督導所屬各單位落實執行。
1、加強年貨採購人潮、車潮之交通疏導。
2、加強易壅塞路段之疏導管制。
3、加強旅運處所、觀光景點及風景遊憩區及大型展覽會場交通整理。
4、加強高速公路管制策略配合措施。
5、加強路況報導及為民服務效能。
6、加強突發路況之處置。
7、建立溝通機制,加強跨域或跨機關之協調,打破機關本位主義之藩籬。
8、運用科技工具或社群軟體,靈活傳遞交通資訊,彈性調整交通疏導作為。
(二)減少交通事故:
1、警察局:
(1)春安工作期間易肇事路(時)段,加強派警執勤,嚴正交通執法,預防事故發生。。
(2)年終尾牙及春節期間,針對轄區餐飲營業場所密集路段、聯外幹道、橋梁及大型風景遊憩區等綿密規劃酒測稽查勤務,加強執法強度,嚴格取締酒後駕車。
(3)加強深夜及清晨違規超速車輛之取締及禮讓行人之重點執法。
2、監理站:
(1)加強客運駕駛及車輛安全查核。
(2)嚴格管制遊覽車進入禁行路段。
(3)假期行車安全重點宣導。
(三)嚴懲重大違規:警察局
春節期間特別針對重大交通違規,包括酒後駕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等3項重大違規嚴格取締,維持執法強度。
(四)合力宣導:
1、警察局:結合警廣及所有轄內地方電臺、有線電視臺合力宣導。
2、新聞及行政處:配合加強宣導春安工作相關為民服務、交通疏導措施。
三、服務熱心-立即回應民眾需求,結合民力,「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設置機動派出所」、「幫助失蹤人口返家團圓」及「結合民力服務社區」等服務事項,增進良好警民關係,讓民眾感受警察貼心服務,4項重點工作僅「結合民力服務社區」1項列為評核項目,實施重點工作項目如下:
(一)警察局:
1、協助維護民眾(含外僑)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
2、設置機動派出所。
3、幫助失蹤人口返家團圓。
4、結合民力服務社區。
(二)社會及勞動處:
1、遊民、獨居老人關懷及訪視。
   2、食(實)物銀行援助計畫,針對有急難需求的民眾發放餐食兌換券。
四、預防災害發生與緊急處置:
(一)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局
針對人潮出入眾多公共場所、百貨公司、大賣場、超級市場、舞廳、KTV、遊藝場等,實施消防安全檢查,落實執行。
(二)加強火災搶救作為:消防局
針對轄內公共場所、工廠、高樓及經營危險物品廠商等高危險群、搶救困難之場所,策訂搶救計畫,實施搶救指揮作業推演。
(三)加強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局
落實爆竹煙火安全管理,強化液化石油氣之查察與管理。
(四)加強緊急救護機制:
1、消防局:加強與各急救責任醫院及區域醫院保持聯繫,暢通雙向溝通管道。
2、衛生局:加強緊急醫療救護服務。
(五)防範職業災害及污染災害發生:
1、社會及勞動處:
(1)加強勞檢人力動員,擴大檢查能量,落實高危險場所檢查。
(2)加強應變整備,落實24小時專責單位、人員聯繫通報機制。
2、環境保護局:
(1)強化緊急通報聯繫及毒災防救整備機制。
(2)強化河川水污染事件及天然災害防救緊急應變能力。
陸、協調聯繫
一、春安工作前,各警察分局應主動協調轄內金融機構、加油站、超商、公益彩券投注站、公寓大廈警衛室等,檢修該機關警民連線、監錄系統等各項保全設備,隨時保持堪用狀態。
二、春安工作期間應彈性有效運用本縣協勤民力,協助各警察單位執行各項勤務,協勤民力運用時段及勤務性質(含配合巡邏、金融機構守望、婦幼安全維護、交通整理等)由各單位視實際需要予以規劃,惟執行各項勤務應由警察人員帶班;另高樓大廈、村里、社區等「守望相助組織」相互結合運作部分,應期前規劃會哨等事宜,以構成綿密之警戒網。
三、義勇民力等之運用,應以守勢勤務為主(諸如防竊、防盜、防搶及災害情資之反映等),彈性編組、臻密規劃,避免拘泥形式,尤應強化相互支援之應變作為,靈活勤務運作,並確實依勤務性質,配備應勤用具裝備,以確保服勤安全,順利遂行任務。
四、各警察分局如有需要協請南投憲兵隊兵力配合支援勤務,以協助執行巡邏、路檢勤務為主,相關支援事宜,被支援單位應於支援2日前提出。
五、本專案工作期間各警察機關與相關政府部門,應建立協調聯絡窗口,即時反映輿情、提供全方位服務。
柒、通訊聯絡
一、自動電話:(049)2234394。
二、警用電話:7492236、7492055。
三、自動傳真:(049)2241551;警用傳真:7492053。
四、聯絡人:警察局科長丁俊仁、股長郭汶川、警務員簡子秋。
五、電子信箱:joe9873@mail.ncpb.gov.tw
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
【附件】
南投縣政府執行105年春安工作聯絡窗口通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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