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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訂於106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月3日(星期五)假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大樓6樓美智廳辦理「106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24小時研習實施計畫」

作者 : 體衛組
一、 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 目標:
(一)引導學校發揮地方及學校環境教育特色來推動環境教育以符合環境教育法之精神。
(二)培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負責推動環境教育教師,具備各校推動學校環境教育及社區環境教育之基本能力。
(三)藉由本研習推動環境教育,培養教師環境公民意識,了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以落實環境教育,達成永續發展之目標。
(四)促進本市每校至少1人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
三、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 承辦單位:臺中市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臺中市霧峰區吉峰國民小學。
六、 協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七、 辦理時間:106年11月01日(星期三)至11月03日(星期五),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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