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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7.2.12時起實施「所有國際港埠入境民眾,於檢疫第10至12天以COVID-19抗原家用快篩試劑自行進行1次快篩」措施,自110.7.14起調整實施對象年齡為18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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