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術科測驗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計畫
發佈日期 :
2022-05-06
轉知:
主旨: 函轉新北市「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術科測驗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計畫」(以下簡稱本應變計畫),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及學生,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22日新北教技字第1110734467號函辦理。
二、 本應變計畫與考生相關重要訊息如下:
(一) 考試當日(111年4月23日)請考生提前至試場報到進行量測體溫及繳交健康聲明書。
(二) 考生於考試當日請全程配戴口罩。
(三) 考試當日,如考生有發燒或咳嗽等呼吸道不適症狀,應詢問考生意願,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協助就醫或配戴口罩至隔離試場應試。考試當日應依試場規則及實際需求,啟用隔離試場。
(四) 為避免有群聚感染之虞,本次術科測驗不開放考生家長入場陪考。
(五) 若考生於術科測驗當日因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以及採檢未獲結果之自主健康管理者,請向報名學校(新北高工)申請補考,並於111年5月7日(星期六)進行補考,且術科測驗補考以辦理一次為限,完成後不再辦理。考生若於補考日仍因故無法參加補考,將進行退費,不再進行補考。
(六) 術科測驗當日如遇測驗學校全校停課,該校術科測驗時程延後或作業方式改變時;若為部分班級停課,考量考生接觸環境及學校行政量能,該科術科測驗得延後辦理,該市招生委員會將於下午5時前公告於該市特招網站(新北高工)。
(七) 報到當日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被列管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採檢未獲結果之自主健康管理」或發燒者(額溫超過37.5℃),得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報到。
主旨: 函轉新北市「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術科測驗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計畫」(以下簡稱本應變計畫),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及學生,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22日新北教技字第1110734467號函辦理。
二、 本應變計畫與考生相關重要訊息如下:
(一) 考試當日(111年4月23日)請考生提前至試場報到進行量測體溫及繳交健康聲明書。
(二) 考生於考試當日請全程配戴口罩。
(三) 考試當日,如考生有發燒或咳嗽等呼吸道不適症狀,應詢問考生意願,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協助就醫或配戴口罩至隔離試場應試。考試當日應依試場規則及實際需求,啟用隔離試場。
(四) 為避免有群聚感染之虞,本次術科測驗不開放考生家長入場陪考。
(五) 若考生於術科測驗當日因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以及採檢未獲結果之自主健康管理者,請向報名學校(新北高工)申請補考,並於111年5月7日(星期六)進行補考,且術科測驗補考以辦理一次為限,完成後不再辦理。考生若於補考日仍因故無法參加補考,將進行退費,不再進行補考。
(六) 術科測驗當日如遇測驗學校全校停課,該校術科測驗時程延後或作業方式改變時;若為部分班級停課,考量考生接觸環境及學校行政量能,該科術科測驗得延後辦理,該市招生委員會將於下午5時前公告於該市特招網站(新北高工)。
(七) 報到當日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被列管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採檢未獲結果之自主健康管理」或發燒者(額溫超過37.5℃),得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報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