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
2015-04-29
主旨:檢送「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相關推薦表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4月8日藝演字第1040001177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請貴團體、法人及學校於104年5月31日前向本府踴躍提出申請,再由本府於104年7月30日前將初選結果併同相關資料函知該館進行決選。
三、另,前揭推薦資料,均需由本府填寫推薦意見且加蓋印信,並於期限內將相關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藝術教育貢獻獎」專屬網站(http://web.arte.gov.tw/aecp/)。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4月8日藝演字第1040001177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請貴團體、法人及學校於104年5月31日前向本府踴躍提出申請,再由本府於104年7月30日前將初選結果併同相關資料函知該館進行決選。
三、另,前揭推薦資料,均需由本府填寫推薦意見且加蓋印信,並於期限內將相關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藝術教育貢獻獎」專屬網站(http://web.arte.gov.tw/aecp/)。
